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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上班路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造,成我右肩关节脱位伴肱骨大结节撕脱骨折、右面部多发骨折(颧弓骨及颌窦后壁骨折),交通责任认定为对方全责,考虑对方经济条件不好向单位申报了工伤,受伤部分进行了保守治疗(住院17天,没有进行手术),在工伤认定没有下来前,医疗费用约13000元。问;1、医保处是否应该给予报销这个费用(问医保处他们不给报销)。2、这个交通事故责任方需要给我那些赔偿,这个情况预计能赔偿多少(因申报了工伤对不愿意给予补偿)3、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单位正常支付了工资,责任方是否就可以不用赔偿误工费?交通事故引起伤残是怎么认定的?

其他 2017-03-18 20:3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和工伤赔偿可以同时主张,要做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确定赔偿金额
  • 您好,已经赔偿过的一般不能重复主张,不过如果构成伤残的可以主张。
    【追问】他没有赔偿呀???
    【回答】您好,没有赔偿的部分可以主张。
    【追问】吕律师您好,我想再问一下,关于误工费的时间,是仅限于住院期间吗?
    【回答】您好,看假条或者鉴定结果是多长时间。
    【追问】出院后,在家休养了2个月,在工伤鉴定书下来后,安排去徐州市康复医院进行康复,康复医师安排2个月的时间,这段时间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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