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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子的前一天,弟弟女朋友为了写她的名字,急忙领的结婚证,房子是我父母出的百分之五十,购房合同只写了他们2个人的名字,女方一分钱没有出,如果离婚,我爸妈的钱万能不能要的回来,需要签什么协议不

离婚 2017-03-17 13:0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父母出资时若没有书面约定为出借或者只赠与其中一方,现已登记在双方名下,就视为对双方的赠与,不能撤销。双方离婚时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一人一半。
    【追问】如果现在补充赠予的条款还来得及不,签购房合同还一个月,我的爸妈都是农村的,他们辛辛苦苦攒的,还借了点才凑40万,感觉弟媳目的性太强,我们都很担心
  • 你好,要看你爸他们当时的意思,如果是赠与,就不要回来了。
  • 签订协议,约定房屋属于你弟弟的就可以了,。
  • 父母若是借款,可以要求双方承担还款责任,若是赠与,则认定是对夫妻两人的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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