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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二月份购买一套二手房,在中介签订了买卖合同,定金2万,首付款20万,总房价72万,定于3月16号办理过户,到过户这天卖方突然反悔不卖了,时间已经过了1个多月,现在青岛又出了限购政策,导致我没法在买别的房产,要是走法律程序,我的利益损失可以得到赔偿吗?

其他 2019-10-18 15:25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起诉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诉讼费和违约金。
  • 1、你在履行物业管理义务期间,你的合同相对人是业主,你并没有任何义务免费为业主服务。开发商对你的承诺并不能免除业主向你缴费的义务。 2、前物业公司的违约行为中,与你没有任何关系,除非你自己承诺过履行前物业公司未履行的义务。开发商和业主是否向前物业公司主张权利,这个和你没有关系。你并不是前物业公司和开发商、业主之间合同的相对人。 3、本案中你与业主分别是原被告,你可以向业主主张你在履行物业管理期间的物业费,这个是你可以提出的反诉或者抗辩理由,你可以主张抵消。
  • 你好: 我的看法:短暂性的市场干预政策,当年不也有过计划经济么?不要寄希望于短期的市场政策能够解决中国的住房问题。经济产业结构的调整和要不要保证高速发展的GDP才是值得深思的问题。任何政策只是增加了麻烦的手续,真想买的话,钻政策钻法律的空子多了去了。假离婚购房不就是个现成的例子么,最后总结一下,短期的市场政策,见效快就跟西药一样,但我觉得中国现在需要调整经济结构这中药来不断调理了。过快过刚过猛的调控都必将导致很多不稳定的因素和风险,要润物细无声。 现在这个限购政策是好是坏不敢断言,目前来说有一定的积极意义,至少把大量的资金挤入股市为股民们谋了些福利。对于房市来说的话近来的频繁调控,且不论政策效果怎么样,就冲这个形势,投资型购房者也已经不能“为所欲为”了,敲山震虎,短时间内房价的上扬幅度应该不会太大。对于房市,要分区域分别说,即使同为国家政策之下,有的地区会略降一些,有的地区还会涨,这是要看各个地方的具体情况的。我们有广大的投资型,包括自住的已购房用户,他们从来不希望房价降,不是人人都希望房价降的,他们只是不发出声音而已。基本上第三套住房的限购令对普通人没什么太大影响,同样对于房市也不要放大它的效用
  • 可以诉讼解决。
  • 你好,可以起诉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要求承担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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