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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给人担保借款,欠据上没有标明还款日期,只有标明利息。但是借款2万元,第二年还款1万元和利息,此后每年都还利息。近一年半没有还利息和本金,债权人有权要求担保人还款么。债务人夫妻双方中男方有正式工作,且没有说不还,只是现在资金紧张,3月份债权人和债务人达成还款计划,每月还款1000元,四月份开始。现在担保人还有什么义务。债权人想让担保人一次性还清本金1万元和利息,是否合理。

其他 2017-03-20 09:39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1、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即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则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即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2、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的保证期间。保证的期限应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如果没有约定保证期限的话,则按下列规定处理:★属于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属于连带保证的,债权人有权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对保证期间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超过约定的和上述规定的期限的,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免除。
  • 你好,担保法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六条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追问】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这是什么意思啊,没有担保合同,只有欠条,欠条中没有说明还款日期。现在债务人和债权人达成了还款计划,即每月还款1000元,还完为止,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还可以要求担保人一次性还清债务么?谢谢
    【回答】你好,可以
  • 你好,要看合同约定
  • 主张权利之日6个月内要求担保人还款
  • 你好,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追问】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这是什么意思啊,没有担保合同,只有欠条,欠条中没有说明还款日期。现在债务人和债权人达成了还款计划,即每月还款1000元,还完为止,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还可以要求担保人一次性还清债务么?谢谢
  • 你好,对保证期间的确定:①一般保证与连带保证都是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的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起六个月。②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③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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