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和别人合伙买了一辆车,共四十万,各出资二十万,车是以合伙人的名字挂户在运输公司,他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以车作为抵押,向运输公司贷款十万元,利息为一分,已经三年了,车一直是我在驾驶,他付我工资,我现在没有证据证明车与我有关,现在运输公司要他还钱,他没有偿还能力就要拍卖车,我该怎么证明车有我的一半,我该怎么维权?

离婚 2019-06-27 13:53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可根据收集到的出资、合伙挂靠、车辆有无办理抵押登记等相关证据情况,确定具体应对方案。
  • 首先,根据《合同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该法条实际上已经确立了先息后本的清偿顺序精神。其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一条规定:“债务人除主债务之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费用,当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并且当事人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抵充:(一)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二)利息;(三)主债务。”该解释进一步确立了借款合同中未明确约定还款顺序的,先还息后还本的立法精神。
  • 用人单位存在克扣、拖欠工资的行为,
    建议到当地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大队反映和投诉,催讨被拖欠的工资。
     拖欠工资可以选择通过提起劳动仲裁维权。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双方有合伙关系。
  • 怎么给的钱,双方有没有协议。
  • 当初合伙买车没有签协议,或者出资是现金出资么?你这种情况无论是提执行异议(比较难)还是最后向你的合伙人追偿,没有证据都比较难办,具体可以直接来电咨询。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合肥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6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