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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发生在2017年2月22号,当时下着小雨,当司机开着车走到一个小桥时由于路面特别颠刹车时方向失控,结果车窜到了对面和对面来的一辆电动车发生了碰撞,造成人员受伤,接下来就送到了医院,当时我们交了16000治疗费,然后就回老家了,回来后又凑了10000医药费给了医院。过了几天交警让我们过去,到了交警队以后队长又强行让我们凑医药费,必须交80000,最后打电话凑了70000交到医院。说交了医药费就和对方协商放车先干活的事,事故责任书也是在那天拿到的2017年3月10号。过了七八天了交警也没说这事。求哪位给指条明路我下面该怎么做?目前受害人病情已稳定。我们是全责。

其他 2017-03-20 12:3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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