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想知道起诉增加抚养费需要准备些什么?是必须去被起诉人户口所在地法院起诉吗?

离婚 2017-03-20 11:47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权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必要时可以委托我们专业律师代理,祝您维权顺利!
  • 你好,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额一般可按照收入20-30%计算,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较稳定的奖金;无固定收入或者收入过高或过低的,可依据当地的平均收入计算。
  • 你好,一般是的
  • 你好,随着时间的推移,原先确定的子女抚养费的前提条件可能会发生很大变化,如物价上涨,生活、学习费用提高’子女患病或者遭受意外伤害,以及父母经济能力改变等,都可能导致子女所需实际费用的增加。为了保障子女正常生活、学习的需要,无疑要对子女抚养费做出调整。因此,法律规定,离婚时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塬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你好,子女的抚养费因开支增大或物价上涨等原因而要求增加。我国婚姻法第三十条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判决或协议,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依此,子女的生活费是可以变更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八条列举可以请求变更的情形: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牡丹江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