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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正常行驶撞到行人3名,两名伤者目前还在住院,普通病房,一名已出院,交警认定为全责,本人垫付5万,无法继续支付医药费,责任认定后,后续费用会由保险公司进行医治么?后续是否会由保险公司承担医药费等?

其他 2017-03-21 17:5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责任由交警部门根据双方的过错情况进行划分,交警部门的责任划分影响双方损失的赔偿比例,而损失既有物质损失也有人员伤亡损失。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以及具体伤情,可能赔偿以下16个法定赔偿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住宿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失费、营养费、其他财产损失费。医疗费赔偿金额 = 诊疗费 + 医药费 + 住院费 + 其他。责任由交警来进行划分,所以你关心的问题应该是责任划分以后自己或对方所需要承担的赔偿责任。关于具体的赔偿情况,需要知道具体的人员伤残情况以及财产损失情况。因为你提供的信息太少,很多关键信息无法确认,所以需要向你询问一些信息才能进一步确定。 需确认的问题:事故是什么时候发生的?事故是发生在四川-成都吗?是什么户口?具体是什么车辆发生的事故,能不能具体描述一下事故发生的情形?你关心责任如何划分,是不是想知道最终的赔偿责任该如何承担?后续的治疗费用由医院或者鉴定机构出具的治疗证明吗?需要治疗多少次?具体的都包括哪些费用?各项医疗费用有没有相关发票的?
  • 您好,可以咨询保险公司进行了解。
  • 您好,保险公司可以对方1万元
  • 你好,可申请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进行垫付,也可由伤者自行垫付,出院后由保险公司统一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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