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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企业职工,因患了椎健盘突出症,于今年2月份在重庆新桥医院做了手术.花了两万多元钱,公司也未报一分钱.按医生要求必须休养半年至一年,于是就向公司请了半年病假.但公司在我请假的这几个月里未发一分钱的工资,也未享受公司的一切福利.现在治病还要花钱,本人经济也不宽裕,请问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11-06-09 11:2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要看你们当时签的合同。
  • 你好,如果单位给你购买了医疗保险的,你可以通过医疗保险基金报销医疗费,如果单位没有给你买医疗保险,那么你的这些医疗支出就应当由单位来承担;同时,病假期间单位应当支付你不低于本人工资百分之七十的病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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