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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特警,一个月有七天全天休息,其余时间都在单位,白天训练,执勤,出任务,晚上要待在单位值班不允许出去,10点睡觉,如果巡逻就1点回来睡觉,相当于一天24小时都在单位,如果不能调整作息时间,那么这个加班超过了规定的3小时太多,怎么算?

离婚 2018-07-04 02:27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你好,职业特殊会涉及单位的行业规则及纪律,当时是否有签订劳动合同呢?方便的话建议来电咨询以便进一步了解信息。
  • 您好,这个您的职业比较特殊,建议咨询你们系统内部人事管理的
  • 你好,职业比较特殊,建议按照你们内部规章制度执行即可。
  • 这是工作性质所决定的。
  • 你好!一天8小时,一星期40小时,超过部分都属于加班。工作日的加班费按平时工资的1.5倍计算,周六日的加班费按平时工资的2倍计算,法定节假日的加班费按平时工资的3倍计算。你们可搜集并保留平时加班的证据,在单位不给是通过法律途径救济。在一定情况下最好能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 加班属于法律用语,值班不是法律用语。
    值班是指单位制定轮流工作制度,劳动者根据已经排定的出勤计划上班。所以,当没有值班制度时,加班就不是值班。值班通常是为了备勤,是为了能够及时处理当天的突发状况。比如门卫值班,某些单位的应急维修人员等。
    值班可能属于加班,也可能不属于加班。比如综合工时制做一天12小时休一天,而上班的某天正好是法定节假日,那么这天出勤既属于值班,又属于加班。
    对于标准工时制,只要是普通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休息日上班、法定节假日上班,都属于加班,不管是不是值班。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 职业性质比较特殊,选择了这个职业就得要吃苦。
  • 您好,建议咨询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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