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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1月签订的购房合同(组合贷款),2009年12月30号拿到的《借款业务代收代缴费用一览表》(契税按1.5%交的),今天2011年6月正式办理产权,我是第二套房,说须补交契税1.5%,请问这合理吗?

其他 2011-06-10 12:5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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