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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向辉县市规划J局提出书面申请,要求查处辉县南寨镇非法占地建老年活动中心一案,辉县市城乡规划局拒绝受理。理由是:根据河南省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四条第款“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城乡规划法》和本办法的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程序规划管理工作”,另外,还有《办法》第73条,“在乡村规划区内。。。。有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而城乡规划法第十一条却规定,县级以上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地九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城乡规划部门反映违反城乡规划的行为,城乡规划部门应当及时受理。辉县市规划局拒绝受理的理由是否成立?

其他 2017-03-24 10:3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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