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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残疾人,在我四岁半父母离婚,把我判给父亲,父亲嫌弃我残疾,不要我,后来母亲只好去转换抚养权,我就一直跟母亲生活到如今,父亲随后就再婚,生了一个比我小12岁的弟弟。如今母亲年老体迈,要照顾我很吃力,我们住处也没有。我想像律师们咨询一下,像我这种情况,在父亲还没有去世之前,我可以提出来分财产吗?怎么个分法?我父亲是个重男轻女的人,若是他死了,他是绝对不会留给我半点的,他只会留给小妈和他的儿子。我去告他的话,能有胜算吗?望律师给我答复

刑事辩护 2017-03-28 18:0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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