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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16年12月22日,出的事故,当时我的车刚过红绿灯时,左侧过来一辆两轮电动车,从我车身擦过,我当时以为没人受伤,就开车走了,12月27日,交警找到了我,告知我的车致人受伤了,我出了一部分医药费,现在对方要走法律程序,交警只给我开了事故证明,可以吗?

刑事辩护 2017-03-26 12:0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您好,交警有没有出具责任认定书呢?您是需要根据划分的责任大小对对方进行赔偿的,现在对方伤情怎么样?最好是先和对方协商一下,走诉讼的话对您不利,建议您来电联系我。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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