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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请教 律师:我 ,因为地方政府违反程序违规征地拆迁,我以行政诉讼状告地方政府,但法院回复通知函告知本人不予受理,我准备再次行政上诉上一级法院,要求撤销不予受理通知书,这样可以吗?还有就是上级法院会发给下级法院叫他们受理吗?如果这样我是不是应该要求异地受理?因为资金不够,我所有都是自己盲人摸象自己写,所以万望谢律师指教为感!

行政诉讼 2020-01-30 22:50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应该要求异地受理
    【追问】陈律师:您好!谢谢你的指教,受教了。有人建议我把行政上诉改为民事上诉,我请教律师:那我是不是还是应该坚持以行政上诉状方式进行上诉?但我必须坚持异地审理是吗?但我觉得是不是应该要求在上诉法院直接受理更好?再次谢谢律师!
  • 行政诉讼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行政诉讼费用是行政诉讼当事人进行行政诉讼,依照法律规定,由当事人负担的、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费用。包括二类:一是案件受理费,即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时当事人应当交纳的费用,如一审案件受理费、二审案件受理费和申请执行费;二是其他诉讼费用,如鉴定费、勘验费、证人补贴和差旅费、公告费、诉讼资料副本制作费、执行中的其他费用以及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当事人支付的其他费用。那么,行政诉讼费收取标准应该是多少?行政诉讼受理费按以下标准缴纳: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注:行政赔偿案件不收费。
  • 关于撤销行政诉讼的情况,我国法律有明确规定,具体如下: 五十四条 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二)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⒈主要证据不足的;
    ⒉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
    ⒊违反法定程序的;
    ⒋超越职权的;
    ⒌滥用职权的。

  • 行政诉讼撤销是简称“撤诉”。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后,在宣告判决或裁定前,原告自动要求撤回或取消自己诉讼请求的行为。是原告放弃或处分自己诉讼权利的行为,也是原告放弃其诉讼请求的一种方式。可分为:(1)原告自动撤诉;(2)推定撤诉,即经人民法院两次合法传唤,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视为申请撤诉;(3)因被告改变具体行政行为而撤诉。 [1]

  • 法院不予受理的裁定可以上诉,但是具体要分析为什么法院会不予受理。
  • 上律师所请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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