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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03年5月份买的二手房子。到现在没交过物业费。没交的原因是之前业主一起交了两年的物业费。到2003年10到期。我入住是2003五月份。我去交物业费时。物业告诉我说之前房主交的物业费后来涨价了。叫我补交。我没交。现在物业把我给起诉。我想知道我应该交这个钱吗?之前我也去物业和解过。我说我只交2003十月一往后的。我会一次性付清。物业一定叫我补交之前欠的钱。不补交拒绝收我物业费。因为原房主是自己家亲戚。我就没找原房主。心思就补交了吧。可是物业又叫我交他们起诉我的起诉费。物业也没和我沟通就把我给起诉了。我生气就没交。明天就要开庭了。我想请各位律师帮帮忙。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17-03-29 11: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接到了法院的传票,就说明已经被人起诉到法院,做了被告。这时,应该按照法院的指示和法律规定,积极应诉,同样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签收法院送达的各种诉讼文书,包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 二、当事人可以自己进行诉讼,也可以根据需要委托一到二名诉讼代理人。 三、提交答辩状。法律规定,被告要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15日内提交答辩状。 四、收集、提交证据。一定要详细阅读法院的《举证通知书》,严格按照法院的要求进行举证。
  • 你好,你不是实际使用人你可以不交,可以提出抗辩
  • 你好,积极应诉,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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