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是2011年2月在厂里工作被工具夹伤手指骨折。现在已经好了,我厂里是青浦区的,厂里在帮我申请工伤鉴定,厂领导和我说工伤鉴定证书,我是没有的,三份工伤鉴定证书,厂里一份,劳动局一份,保险公司一份,而我只有复印件,这是吗? 还有我厂现在因为国家征地要搬迁到江苏了和我要解除劳动合同。我是2008年7月进厂,厂里2011年6月拆迁。 我问一问,我这样的情况,我应该有工伤鉴定证书吗?还有我这样是几级工伤,厂里国家征地搬迁我想了解,我这样的情况有工伤又有搬迁,我要着么争取我的权益。谢谢。

其他 2011-06-13 12:51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您好!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20条劳动行政部门在作出工伤认定之后应当书面申请工伤认定的本人或者亲属,因此,你是有权获得工伤认定的证书。具体伤残,认定书中,应当有明确记载。 2、工伤期间,需要治疗的,停工留薪,生活护理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取。 原则上,构成工伤,且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单位不得和你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单位应该给予经济赔偿。
  • 1、有的,你可以要求单位出示原件让你核对,单位拒绝的,你也可以到劳动局调取对照。 2、估计十级,具体的以鉴定结论为主,如果对鉴定不服的,可以在两个月内要求重新鉴定。 3、鉴定结论未出来前,公司不可以解除你劳动合同,一旦解除就是违法的,可以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或支付赔偿金。 4、公司应当支付你停工留薪期工资,期满后确实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公司解除的,应当经济补偿金。
  • 不对的,工伤认定行政部门办理
  • 你当时申请工伤认定后,应该已经做过伤残等级鉴定了.现你要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可据此主张你的权益.
  • 鉴定书上有等级的,不想去外地,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的。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上海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