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在目前公司已经上班2年4个多月了,合同三年未到期。现在老板要把公司注销掉,用新公司名字,要我们先自动离职,然后重新跟新公司签合同,而我所在的岗位会撤销,我被降职降薪,我不签自动离职,也不跟新公司重签合同,现在公司不愿赔偿是否合法,若赔偿应该如何赔偿?公司总部在上海,但是我们是在湖南上班,应该按照上海市地区来还说按照湖南的劳动制度来?

其他 2017-03-29 15:40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长沙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