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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交通事故小车主责方,对方摩托车伤者已经出院,医药费和各种费用用了三十万左右,保险公司只买了交强险,十二万赔给他了,确实一下拿不出来钱赔偿了,当时给他借医药费,只借到几千块。一个二手的07

其他 2017-03-31 15: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积极应诉,和对方调解
  • 您好,积极应诉,争取减少损失。
  • 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以及具体伤情,可能赔偿以下16个法定赔偿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住宿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失费、营养费、其他财产损失费。医疗费赔偿金额 = 诊疗费 + 医药费 + 住院费 + 其他。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应当先由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付,交强险的最高赔付金额是12.2万,但不同伤残情况下赔付的最高额不一样。保险公司应当在限额内先承担责任,之后不够的才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来承担责任。这种情况,受伤就可能是工伤,但是最终是否属于工伤需要根据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认定结果来判断。如果认定了属于工伤,而又有工伤保险,那就找工伤保险机构,如果没有工伤保险,那就找单位索赔。如果属于工伤,既可以走工伤赔偿程序索赔,也可以选择交通事故进行索赔;如果无法认定,那么也可以按照交通事故来进行索赔。工伤处理流程:工伤认定-------->工伤鉴定------------>工伤赔偿。是否属于工伤,需要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认定书,并且要社保行政部门来进行认定,如果不是主要责任,一般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但是认定的时候还需要其他很多材料来证明。我想你关注的点应该是赔偿的问题,而不是这些程序问题。关于到底如何赔偿,以及赔偿多少合适, 需确认的问题:事故是发生在四川-南充吗?有没有报警?有没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什么户口?各项医疗费用有没有相关发票的?
    【追问】我表达有误,是我只在保险公司买了交强险,医疗发票都有的,唯独伤残鉴定给的结论是八到十级。精神赔偿金要求的是五万元整。这是我最不信服的地方,败诉的话,又一次性赔偿不了,会不会被强制执行,进行关押。我家没有房子,一直租房住的。父母都住的廉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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