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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未婚女婿与其父亲在2010年共同用公积金贷款15年共37万元买了一套房子。买房款总计54万元。产权证是未婚女婿的名字。他的父亲贷款时已52周岁。他的父亲承诺,在他儿子结婚后,买房贷款由他本人偿还,不再由儿子偿还。因为公积金贷款银行需按还款计划每月从他儿子的公积金帐户划款还债。问:   1、他父亲的承诺如何保证?   2、我女儿婚后的房产权如何划分? 谢谢!

其他 2011-06-11 15:5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1、他父亲的承诺要依靠他自己履行,别人无权要求、干涉。2、这个房子是你女婿的婚前个人财产,没有你女儿的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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