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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在妻子怀孕期间第二胎时丈夫跟公婆执意要我流产,现刚做小月不久期间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丈夫有意在背后预谋说三到四说妻子坏话妻子知道后很生气。现在两个人正闹离婚,请问现在小孩大的才4个多月一直由公婆在带,就算离婚了妻子能有权力要回孩子抚养权?若离婚是女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车是婚前提前买的就算不要车房那妻子能得到一定补偿吗?

离婚 2020-11-08 21:18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在生孩子一年和流产半年内,男方无权起诉离婚。在孩子两周之内,一般由女方抚养,除非女方丧失抚养能力和权利。离婚后没有财产一方,可以获得对方适当补偿,从照顾女方和未成年人角度原则。
    【追问】您好,我能再问个问题?就是被她人背后恶意唆使导致离婚这个人是否该承担法律责任。在有证据情况下受害者一方是否有权得到精神赔偿以及让她人当面道歉权力?
  • 一般是么有的
  • 其一,如果双方感情已破裂,你方可以通过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两种方式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若双方协议离婚不成,要求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诉,同时可以多方面收集证据证明双方感情已破裂,其二,如果你方将小孩留下,之后可以要求对方给付子女抚养费。(子女抚养费标准如下,有固定收入的应为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额可按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 《子女抚养意见》第4条规定,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考虑子女意见。由于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通常有了一定的辨别和判断能力,能够表达自己的意愿,因此,《子女抚养意见》第5条规定,父母双方对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最关键的一点,父母双方均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另一方有违法犯罪行为(如赌博)的,和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有绝对优先直接抚养条件。当然,应当提供确切的证据。
  •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夫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 抚养由法院判了。。没有夫妻共同财产就没有补
    【追问】谢谢您在百忙之中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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