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事情是这样的,车子在亲戚的修理厂维修,在高速隧道口连环追尾,交警定责一辆赔一辆,我没有车损险。1、车辆一拖进维修厂没有按正常程序给我维修清单或者是接车单,我对车辆状况不清楚,在没有告知我大抵修车费用及修车情况下,直接开始修车。2、车尾保险零部件更换2921,加上维修厂工时费,一共需要赔偿5771.但是保险包含的后车倒车雷达、右后灯以及轮胎还没有更换,一开始欺骗我说配件全部换掉了,被我发现后说在保险里可以扣掉这些配件价格,狡辩说这些零件不计算工时费,只能退配件费用,好让我去其他维修厂二次维修。但是给的结算清单里在扣除了后车倒车雷达、右后灯以及轮胎配件费的情况下配件费仍旧是2183,还多了一项后挡风玻璃费。举升车门钣金件是在他开具结算清单是发现只是维修而不是替换,却收了我配件费的价格。3、一开始我质疑配件价格高于市面正常价,维修厂解释给我换的是原厂件,后面又变成正品,最后给我的结算清单又手动备注是品牌,混肴消费者。4、口头约定喷漆一扇150,给的结算单标价200(车头按亲情价)与230(车尾给保险的报价)5、在我提出质疑,准备第二天去工商局投诉,维修厂限制我人身自由,必须先交清费用方能离开。

其他 2017-03-31 18:4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福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