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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2016年10月进的工厂,在工厂做财务,到2017年3月底老板就不让我做了,而且工资一直都没有给我发,我自己还垫进去了两万块钱,到现在问老板要,老板一直拖延,不想给,他说账是我自己做的,他都不认,有没有给我发工资他不知道,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17-04-01 19:2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公司存在法定过错,可依法委托律师指导下提起劳动仲裁和劳动诉讼,要求公司支付工资、业务提成、加班工资、奖金津贴和年终奖金、每工作一年按照之前十二个月的实际应发工资为基数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其他损失等。
  • 你有没有证据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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