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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和我媳妇儿。结婚两年多了。你有了一个女儿!现在我们闹离婚呢!她想要宝宝,我没给他。他却拿着宝宝的出生证明。在他们当地把宝宝的户口给上了。!我想知道。没有领结婚证。也没有见到宝宝。他能把户口上她那边吗

离婚 2017-04-05 21:44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新生入户手续及相关的材料如下: 1、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 2、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属计划外生育的,持婴儿母亲所在镇或镇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3、婴儿父或母的集体户口簿或家庭户口簿,或是父和母单方的户口簿. 主要是看新生儿要随父还是随母. 4、其他相关材料。如:父母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如果当地派出所需要,还要入户父或母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是居委会的证明. 没有居委会的,可到村委会开证明也可以. 5、属跨年度出生未落常住户口的,应持上述材料到派出所申请,报市局审批。 6、以上所有资料的复印件.具备了以上的所有材料,就可以到父亲或是母亲的户口一方派出所落户就可以了。
  • 你好,如果你想要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向法院起诉。
  • 你好:可以起诉解决,谁抚养孩子对孩子成长有利就由谁抚养
  • 你好,可以向当地派出所户籍管理部门联系。
  • 因为男女双方并没有领取结婚证,所以在法律上男女双方并不存在婚姻关系,只是普通的恋爱同居关系,也就是说男女双方不存在离婚的说法。男女双方现在想分开就可以直接分开,想和谁结婚就和谁结婚,法律不会因为男女双方在老家摆过酒席就认定男女双方结婚了。
  • 您好,可以诉讼争取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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