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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间公司上班的,每一年公司都有一个产品的目标,如果今年达到了这一个目标,但是还有剩余的产品的话,经理要求我把多余的产品通过发邮件的方式,让仓库的人把多余的产品送到经理指定的地方,而且还要我开银行卡,银行卡上面要写经理给我的电话,不能写自己的,之后要把银行卡交给经理,经理之后会把密码改掉,每帮经理发一封邮件,经理就会给一些钱我,经理跟我说,这不是犯法的,到时如果被公司知道的话,这是被开除而已,说这不是犯法的。但是我不想帮他,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如果被公司发现的话,我会怎么样,我这样做的话,是属于亏空公款吗?但是那些货的钱不是我那的,是经理要我帮他的,如果犯法的话,会怎么判,请各位帮帮我,教我怎么解决,谢谢你们了。

银行 2011-06-13 20:2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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