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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同事新加入一家公司,根据协商的股份比例我们已将资金在2010年10月打入公司,并已经给我们出具了出资证明,但现在原股东一直找借口不给办理股东变更手续,请问:我们是否已享有股东权利,如有纠纷我们该如何处理?

其他 2011-06-14 15:3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目前近享有债权,还不享有物权意义上的股权,建议督促股东尽早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 股份转让以登记为准,因此,在工商登记变更前,你不享有股东权利。你可以起诉要求办理股东变更手续,也可以起诉要回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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