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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同事A(骑公司摩托车)载着同事B在上班时间和一司机C(开车)撞了,之后B被撞死,A腿上几根肋骨粉碎性骨折,之后C逃逸了,A打了老板电话叫了救护车,一周后C被逮捕,之后的责任认定书是C责任70%,A因为没带安全帽逆行等承担责任30%(A当初不懂责任认定书,交警又催得紧就签字了),事故发生已经四个月了,A还在医院躺着,B和C已经私了了,B现在和A要30%的赔偿,请问正常A应该承担30%的责任吗(C是逃逸不应该全责吗)?如果走法律程序A所承担的30%责任应该是公司承担还是A自己承担(上班期间出事)?如果走法律程序C是不是也会因为B死亡而承担刑事责任(虽然已经私了)?B现在是不是责任认定书就不可以重新认定?

其他 2017-04-10 17:10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已经过了复核的期限了,事故认定书的责任认定很难更改。你不应当承担30%的责任,具体建议来电详谈或者来所面谈,给予最专业的法律方案。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C以及其保险公司承担你30%的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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