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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逆向行驶并且载人,被机动车撞了,那机动车是刚出路口,速度很缓慢,电动车上有一人脚踝受伤,后交警来问了一下双方身份证联系方式,直接下了同责的判定书。机动车的肇事者后来叫来了一个人,让交警重新判定电动车全责,说他修车的钱要我们赔,后来交警就说让他们把受伤的人送往医院,修车的钱保险公司报剩下的部分,我们双方一人一半。后我们去了医院,检查了一下脚踝,医生说先回家配合药物休养一个星期,过后在去复查。后机动车对方过了一天打来电话,说修车要修3000,他的车子是丰田的,当时刚出路口能有多大速度,简直就是讹人,还说,医院检查的钱只给第一次去的时候花的钱,其余让我们自己付。交警当时直接下判决书,问了我们是不是打工的,也没说误工费之类的。请问,这种情况怎么办?真的应该是同责吗?交警也没拍当时车子损坏程度的照片,怎么算呢?

其他 2017-04-09 10:14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误工费不仅可以向致害人主张,如果交了保险还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能不能得到支持,能支持多少,关键与提供的证据有关,需要提供相应的收入证明以及误工证明,提供的证明材料得到认可了才有可能得到支持。如果您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你需要提供你的收入证明。如果您无固定收入的,按照您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如果您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法院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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