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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因:本人在一家物业公司上班,因工作需要复印文件,故驾驶轻便摩托车出门办事(自己的车),后发生车祸,需要赔偿事故对方 问: 1、参照《保安无证驾驶小区内车辆撞人》一案,本人外出为单位复印文件的行为是否也可视作职务行为? 2、本人驾驶摩托车时属于无证驾驶,公司是否可以以此为理由推脱赔偿责任?(听说交通违法应当另案处理) 3、本人与该物业公司属劳务派遣关系,如果需要公司支付赔偿,该由用人单位还是派遣单位赔偿? 4、事故受害者是否可以直接起诉我工作所在单位,由单位先行赔付? 以上是本起事故赔偿的争议所在,请各位法律界的达人不吝赐教,附上本人所有积分,表示诚挚感谢!

其他 2011-06-14 00:0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可以视为工作时间、工作原因; 2、另行处理无证驾驶; 3、用人单位承担过错责任,派遣单位承担推定过错责任; 4、可以由单位先行垫付。
  • 某些你称述的事实有误。会误导律师朋友的。依照你陈述的情况:一是的。二不可以。三劳务派遣公司。四不可以的。
  • 你好,你的属于在工作中受伤,但如果你对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则无法认定工伤。如果向单位索赔,应当向与你签订劳动合同的派遣单位索赔。可以直接起诉。 欢迎来电咨询、约谈。
  • 还是当面咨询专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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