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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在一个物业公司,有四个管理处,1234期,本来是在1期任客服工作,2016年3月被提为主任,同时被提为主任助理的同事工资在4月提到3200元,与此同时,我怀孕了,公司不知是否这个原因,没有提我的工资,到了5月,我找领导协商关于我工资的问题,领导答复如果,我中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成绩过了,给我提工资。6月成绩出来,证书拿到,领导给我涨了300元,工资到2800元。到今年2017年,由于公司原因,各个管理处缺人值班,3月,我除了1期上班,2.3期都缺人,我都顶班。4期开盘,我去四期顶班,加班。说好暂定2个月,但是考勤仍然是在1期做,可是1期和4期的待遇是有差别的。我借着时期,和领导谈当时升职主任助理的工资,被领导大声回绝,还否认事实,因此我拒绝去4期上班,领导打电话说要么在4期顶完2个月,要么就辞职。我想问,如果不辞职,正常休假,公司辞退我,要赔偿我吗,怎么赔偿?

其他 2017-04-12 11:1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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