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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三个月,劳动合同还有一年半到期,在这家公司工作了一年五个月。现在公司项目从成都撤到深圳,我们被迫离职,可以得到怎样的赔偿?签合同工作地点签的成都,说让我去深圳,可是我不想去。孕期解雇怎么赔偿啊?

其他 2017-04-14 13: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劳动者以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规定的,未缴纳社保、拖欠工资等原因被迫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 你好,你们劳动合同中有没有约定可以变更工作地点?是所有人都去深圳了吗?你有你现在有没有提交离职申请?
    【追问】没有,其实就是逼大家离职,本来就没剩几个人没有人愿意去深圳,我还没有提离职申请,公司说是有补偿也没说具体多少,让先办好交接
    【回答】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您好,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追问】大概可以获得多少补偿啊?
    【回答】您好,1.5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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