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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酒店应聘工作他们招聘上写的是2400一个月结果发工资的时候按照2100给我算的,老板说第一个月试用工资,我做了20天,当时老板和厨师长从来没有给我说过这个情况,我想问问这是不是欺骗员工,而且我是熟手,试用期应该是一个星期。

刑事辩护 2017-04-22 08:0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们签订合同吗?合同上是怎么约定的?对于试用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 如果你所说属实,则老板存在欺骗,你可以考虑是否继续在酒店上班。对于少发的工资,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 你好,建议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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