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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期内提前两个月就递交了辞职报告,领导没说批也没说不批,时间到了我直接走,会不会算我违约?

其他 2017-04-17 16:2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 《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你可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解除合同。因你已经提前2个月了,故而可以要求单位为你出具辞职的手续和交接工作。如单位不予配合,你可以走
  • 《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所以你不构成违约
    【追问】您好,那我前年考的证书是单位给的培训费,走的时候证可以拿走吗?证件单位也用了一年了,还是让他把那部分钱扣掉再拿证走?
    【回答】不用扣钱的
  • 提前通知符合法律规定,不构成违约。
  •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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