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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姑姑在湖州南浔区一家木材厂打工,工作过程中,不小心被电锯锯断4个右手手指,当时9名工人在场,事发后,老板送患者到医院。三个手指被医院接上了,老板垫付的医药费。没有劳动合同,老板不愿做工伤认定,我想自己去做伤残鉴定,根据鉴定情况再和老板协商赔偿事宜或起诉。但我不知道伤残认定程序怎么走?

其他 2017-04-18 15:2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以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来确定。 民事诉讼程序:起诉——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法官)——开庭审理(简易程序审理期限3个月,普通程序审理期限一般6个月)——宣判(分当庭宣判和择日宣判)。 刑事诉讼程序:立案侦查(一般2个月,符合法定条件可延长)——审查起诉(一般1个月)——提起公诉——开庭审理(一般2个月,符合法定条件可延长)——宣判(分当庭宣判和择日宣判)。
  • 你好,属于工伤的,先申报工伤事故认定,根据伤残鉴定等级结果和受伤者收入水平及个人等因素,才能确定具体赔偿项目和金额,而后再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诉讼解决;必要时,委托律师处理。
  • 可以做工伤鉴定,或者委托律师处理
  • 你好,自己也可申请,先到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再到社保局申请伤残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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