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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公司工作近4年,在今年2月20在公司系统上正式提交离职申请,拟计划3月31号离职;在3月7号被老板驳回申请,口头答应可以加到我提出的工资要求,我亦同意且拿调薪申请单找老板签字,不知何故其多次以要等招聘新的人事经理到位后,再签字。截止今日也未见招聘到人事经理。而后在4月6号由前台直接带来一名新员工,说是要替我的岗位;我认为老板的做法对我造成了伤害。我咨询:目前状况来看,公司应该无权要求我主动离职,公司如若要我走人,是不是要按劳动法规定向我做出赔偿。望回复,谢谢。

其他 2019-07-21 15:45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1.先找到单位人事部门和财务部门,持离职证明文件要求发放应发而未发的工资。 
      2.若单位无理拒付,须持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明、劳动合同/协议、离职证明及拖欠工资的相关材料)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机关申请劳动仲裁(社会劳动保障局)。
      3.仲裁机关会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告知仲裁结果,如不服仲裁结果,可向上一级仲裁机关申请复议。
      4.直接向单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员工口头提出离职时的处理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对员工提出离职的形式做了规定,应以书面形式。实践中,很多员工都是通过口头方式完成离职的,但是用人单位一定要及时作出处理,如果口头提出离职的,一是可以要求员工及时补上书面离职申请及手续,二是可以对口头离职的内容进行确认,比如通过录音的形式。因为用人单位作为用工管理方,对离职的举证责任更大,一定要对员工口头提出离职及时作出处理。
  •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双方有培训协议,则需要履行劳动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不办离职手续,不能让单位完成相应的工作交接、有序进行工作任务的相应调整,可能会给单位造成相应的损失。建议你提供书面申请说明具体情况,正常离职;如果因个人紧急原因建议与所在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您好,您可以收集下相关证据委托律师帮您申请劳动仲裁维权,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
  • 单位原因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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