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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领导前几天找我谈话,说给我一个月时间找工作,公司要裁人,这样就算提前一个月通知了。结果今天就让我离职,在公司的加班没有给我计算工资。谈话之后立即被边缘化,自己独立在一个工位。公司提出N+1的补偿,工资上到月底。对于这样的补偿方案,我并不同意,因为公司有其他同事赔偿n+1.5,或者n+2,公司要单方面解除合同,到公司还有两个月两年了。请问:如果我不同意这样的赔偿方案,是否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拿到相应2N的补偿?

其他 2017-04-25 01:00 人浏览
共11位律师解答
  • 你好:在职员工被辞退的或者 不雇佣的 公司给予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补偿金中工资计算标准 关于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问题,按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第11条规定:“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而对于上述条款中的“工资”的范围,按照《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3条的规定:“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予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在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这一问题上,最容易引发混淆和纠纷的地方常见于计发经济补偿金的工资标准是否包括加班加点劳动报酬的问题。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在正常生产情况下,支付给职工的加班加点劳动报酬属于工资的组成部分,计发经济补偿金的工资标准应包括加班加点的劳动报酬。
  • 您好,如单位涉嫌非法解除,您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承担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如存在未足额缴纳社保,未支付加班费等情况可一并要求赔偿。建议来电咨询,为您进一步分析
  • 你好,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
  • 您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
  • 您好,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的,是应当支付其工资的,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每一年工龄赔偿两个月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
  • 是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金。
  • 公司单方解除合同,应支付你双倍赔偿金,具体电话咨询。
  • 您好,你可以以其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要求支付赔偿金或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 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 。。。。
  • 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这种情况属于用人单位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问题,是否同意由你自己决定。你如果不同意,可以继续上班。如果公司书面通知解除,你可以以其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要求支付赔偿金或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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