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朋友是科级部门主管劳动人事的,经常为下属工人退休事宜请客。最近他把别人让他请客的钱暂存到自己的折子上,准备下步办事请客,并且说明办不了就原额退回的。请问这种行为算受贿吗?

刑事辩护 2014-08-18 15:20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涉嫌受贿
  • 第三百八十五条【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第三百八十六条【对犯受贿罪的处罚规定】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 涉嫌受贿,按照钱数和情节量刑
  • 涉嫌受贿。可电话详细咨询。
  • 涉嫌受贿罪,及时委托律师,提供帮助。
  • 1997年重新修订的刑法对受贿罪立案标准作出规定。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个人受贿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应予立案。个人受贿数额不满5000元,情节较重的,应予立案。受贿数额不满5000元,但具备法定情形的,可立案。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阿拉善盟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6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