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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执行法院生效的民事赔偿判决,赔偿金3万左右,后被逮捕,履行了判决,但是检察院要提起公诉,怎样可以不让他提起公诉啊?

争议解决 2011-06-16 13: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你的情况,法院不一定要判罪,你可以委托律师与检察院沟通协调,或辩护,详情请到秦皇岛德圣律师事务所找张佑文律师
  • 你好,根据你描述的情况,本律师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起公诉是检查院的职责,但是最终定罪与否是由法院来判定。 二、构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必须是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情节严重”的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明确指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行为“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在人民法院发出执行通知以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依法查封、扣押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二)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在执行中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三)以暴力、威胁方法妨害或者抗拒执行,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四)聚众哄闹、冲击执行现场,围困、扣押、殴打执行人员,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五)毁损、抢夺执行案件材料、执行公务车辆和其他执行器械、执行人员服装以及执行公务证件,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其他妨害或者抗拒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 如有不明白之处,可与本律师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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