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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和女朋友为了准备结婚去年一起去买了一套房,(没领结婚证),首付和现在的还贷都是我一个人出的,她没有出过一分钱,但是我们与楼盘销售中心签合同和办理贷款的时候都是写了两个人名字,主贷人是我本人,现在还未交房,因为结婚后她表示不想要小孩,致使我父母很难接受,有分手的可能,请问万一分手的话房子该怎么办?需要分一半给她吗?麻烦赐教,万分感谢!

诉讼 2017-04-24 09:0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购房合同是办理产权证的基础也是重要凭证,原则上合同有两人签字产权证就应写两人的名字,除非你女朋友自愿出具放弃产权的申明。但是,既然你们不会结婚那就不存在共同财产这一说,只能说是共有财产,共有财产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而事实上你女朋友是没出一分钱的,不存在共有的基础,所以就算她不愿意出申明你也可通过诉讼解决,不用太过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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