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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17年4月20日从唐山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认购顶层带阁楼房屋一套,交了定金一万元,并签订《房屋认购协议书》我签字按手印开发商盖公司公章。同时开具了收据盖有开发商财务章。2017年4月22日早晨接到原销售员电话说是阁楼不送了,需要交钱。去售楼处时售楼员拿出一份他们内部的《未售房源明细及最新价格》表,表中注明该房屋合同建面190㎡。销售员还说原先在和我们签订《认购协议书》前填表时还特意问过经理明确是赠送阁楼的,所以才在认购单上填写的169.1㎡,但现在就是不算数了,必须加钱否则不买,不给办手续。要不你们找我们经理吧!2017年4月23日下午见到了开发商的销售经理,给出了三个方案:1、退定金。2、更换房屋,选别的楼层。(当时就因为顶层便宜还赠送阁楼,才选的顶层,剩下的房源中间层也是这个销售面积,还要在原认购价格的基础上增加4万,每平米单价高。)3、还是该户补剩余的20平米的房款(在原认购单的基础上加价约8万元);别的就不说了让我们选,到日子不选房,他们还要给我发律师函。说明我们到期未按约定付款,认购的一万元也不退了。再说说房子的情况,该小区去年年底已经竣工验收通过了。由于楼市不景气地理位置一般,因此无人问津一直没人看,最近楼价猛涨在我们签了认购书后周边和他差不多的小区再次开盘买到6500因此,算着不合适才来了这么一手,不赠了坐地起价。该房子一共18层局部电梯间前方赠送了一间地面面积约12平米的一个阁楼从19层无法进入,该阁楼没有楼梯,只有一个上人孔可以从南侧的次卧室顶上去,而且阁楼内没有做地暖(18层都是地暖采暖的)。认购书中第一条、认购标的****小区***栋**号住宅楼一套,建筑面积约169.1㎡,单价3867元,(最终以房产部门实测面积为准),总价****元,大写****元。上网查到说:“销售面积与实测面积误差超出3%的部分应当是可以不付款的,补足3%就行了”。按照20㎡/169㎡误差都到11.8%了。而且销售人员是在知道填写的认购协议书面积小于《未售房源明细及最新价格》中的面积的状态下填写的,并且到了财务部门也审核通过后交钱盖章的。但是不知道这种认购协议是否有效。我该怎么办?请各位指点。本人不是炒房的,去年我母亲、媳妇、孩子都过来这边,租房住怕再过些时候更买不起了,而且这套房子确实便宜,本来就想买个三室的因为我母亲也过来看孩子吗。100平米的小三室也是这个价。在签约前看套二手房昨天晚上65万,看好了说去筹钱第二天来个电话就70万了。和这个开发商差不多。请大家帮忙看看我该怎么办。不知道网站上能否上传图片,如果可以我会上传协议书的照片的。

其他 2017-04-25 08:2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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