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您好!我在买房过程中,因为公积金贷款时间比较长,但是在6月10日已经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但是在过户过程中因为房主没有出示足够的资料而推迟,中介也没有及时地叫我们去重办理,如果6月10日去过户的话我们要交的个税及营业税大概2000~5000元;当6月16日我们再去办理过户的时候,中介告诉我们,由于当天相关规定改变了,我们要交的个税及营业税至少要1.2万。针对这突然多了的1万块,我们比较难以接受,觉得中介及业主应该承担一部分的责任,对着多了的钱应该三方一块承担,但是我们对这块得法律又不熟悉,特来咨询下,希望给以合理的建议,谢谢!

其他 2011-06-17 16:4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中山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