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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的是.我12年五月份入职,签了两年的劳务合同,满两年后转签的三年正式劳动合同,现在正式合同到期了,单位不续签,给我补偿是按三年的正试合同算的,那之前的那两年劳务合同不在赔偿年限以内吗?如果那两年也应该补偿,能补偿多少,谢谢啦

其他 2017-04-25 17:20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如果是和同一个公司或者关联公司签订的连续性的劳动合同 那么补偿金从12年开始计算至今。。。。。。。。。。。。。。。。。。。。。
  • 工作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最为经济补偿
  • 应该一同计算。
  • 根据你的工作期限,工作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最为经济补偿金。
  • 如果是和同一个公司或者关联公司签订的连续性的劳动合同 那么补偿金从12年开始计算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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