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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13年7月21日在单位上班。在15年1月1日签订了一年的劳动合同(有合同也没缴纳各种保险),合同期满一直未续签。一直到工作到17年4月被单位无故开除。我向劳动仲裁提交申请书,索要14年7月20日到17年4月5日的双倍工资以及13年7月至17年4月的加班费和年假补偿。还有这几年的保险。请问我能得到什么赔偿?

其他 2017-04-25 17: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不服仲裁的可以起诉到法院,不服一审法院判决的可以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
    【追问】实质问题,我能得到多少赔偿
  • 工作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最为经济补偿
    【追问】没有别的了吗?加班,年假等
  • 你好,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不服仲裁的可以起诉到法院,不服一审法院判决的可以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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