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离婚协议书需要到民政局盖章吗

离婚 2018-08-30 01:54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离婚协议书的生效首要条件就是依据该离婚协议书在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其次,离婚协议书系夫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再次,离婚协议书中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规定;最后,离婚协议书不能侵害第三人合法权益。
  • 夫妻双方离婚后是可以重新签署离婚协议书或者写补充协议的,该补充协议民政局不予盖章,只需要双方签字确认就可以了。是否公证,需要看双方的意思,原则上如果协议内容具有法律效力是无需公证的,如果协议违法,公证处也不给予公证。
  • 你好,据我的了解 协议离婚的离婚证在民政局办理时,需要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上的男女双方需要签字按手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时要收走备案,不需要其他人的签字或盖章。根据我国《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的有关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并且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你。
  • 应该到民政部门办理手续...也可向法院起诉..
  • 你好,应该到民政部门办理手续,并备案一份离婚协议。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烟台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