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有家庭,在2014年12月认识了一位离婚女人,后来就在一起同居了,这件事我老婆也知道,并没有怎么责怪我,因为我对家庭和孩子还是很负责任的,现在和我同居的女人怀孕了,她想把孩子生下来,但是我们有言在先,现在不要孩子,到2019年在要孩子,现在我俩都互不相让,最后闹的要放手,对方向我一次性要10万块钱,想把孩子生下来,然后说以后她和孩子和我再没有一点关系,说立个协议经法律公证,请问这协议负有法律效益吗?合法吗

离婚 2017-04-27 02: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父母具有抚养孩子的义务,协议部分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 对于小孩的抚养权一般先由男女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解决不了起诉到法院,法院会根据双方的扶养条件、教育背景、小孩年龄以及夫妻双方是否存在不适合抚养小孩的特殊情形来判决。具体而言法院会综合考虑男女双方的工作时间、经济收入情况、住房条件、与孩子相处的时间、家人能否帮忙一起照顾小孩、学历等情况。这里的特殊情形是指一方长期存在家暴、遗弃、虐待小孩的情形或者是自身存在吸毒、赌博的恶习且屡教不改。
  • 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商丘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