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你好,前几天我骑摩托车撞了个67岁的爷爷,我当时就只打了120急救电话,住了10天的院,在医院用了差不多2万的医药费,现在他没什么事了,已经出院了,还要我赔偿他4000元,还要带他去医院复查,他们这样反反复复,我真的付不起了,这个要怎么办

其他 2017-04-28 11:25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以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来确定。 发生交通事故,对伤者要进行积极救治,并立即报警,等待交警来处理。因为交通事故的后续处理与交通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息息相关。涉及到垫付的话,要保留好相关票据。
    【追问】我刚开始没有报警,现在报还可以吗?因为他人没什么事了,也已经出了院,在医院一切费用,开销都是我出的,他们家人现在还要我赔他4000元,这合理吗?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长沙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