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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问,别人先打的我,后我带人去找他家,把车子砸了,把他打成重伤,《在街边打的,没在他家》,这要定什么罪名

刑事辩护 2020-06-13 03:32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构成重伤的承担刑事责任,结合犯罪的具体情况来确定涉及的罪名,
  • 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等
  •   构成故意伤害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十七条之一 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各自承担相应责任。你要承担刑事并民事责任的,建议委托律师辩护。
  • 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毁坏的财物根据其价值来判断,详情来电咨询
  •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建议自首,积极赔偿,取得对方的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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