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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深圳华安立高文具厂上班,现在我想自离,厂里八号发工资,现在我天天来厂里上班,和组长有矛盾,请假他不批,晚上加班四小时需写请假条,我申请不加班他也不批。公司按我旷工处理这合法吗?

其他 2017-05-03 14:5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不合理的,可以到劳动局投诉,未果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离职建议使用EMS方式快递辞职通知书,并在EMS详情单上注明所寄文件为“辞职通知书”,即使公司拒签EMS,亦可凭邮政局的退件凭条证明已经履行通知义务。即使公司不给你走一个月到期即可以直接走人并要求公司给你办理离职手续及结清工资。
  • 加班是自愿原则,以不加班为由按劳动者旷工处理不是合理做法,如果用人单位以此作为理由开除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如有需要可以来电咨询。
  • 你好,不合理的,可以到劳动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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