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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提出离婚,感情破裂,长期分居,男方不同意怎么办?

离婚 2017-05-06 11:29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在法律上是必须达到两年以上,而且双方是因为感情不和,相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义务。如果是因为工作、去外地学习或者看病是不算分居的。诉讼离婚的时候如果男女双方的情况被认定为因夫妻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那么法院判离婚的概率是很高的。 能不能离婚或者是想离婚,需要根据男女双方的具体情况来看,看选择哪种离婚方式,看你们之间是否存在可以判离婚的情形等。离婚有两种方式选择,一种方式是双方协议离婚,协商好双方一起去民政局办理相关离婚手续,这种情况是男女双方都同意离婚;另一种方式是去法院提起诉讼离婚,这种情况适用于一方不同意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根据男女双方之间的情况来判定的,主要是判定双方之间是否存在家暴、遗弃、虐待、吸毒、赌博、重婚、坐牢、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难以治愈的身体缺陷或疾病等情形,法院会根据双方的情况来判定。 当然在这个期间男女双方是可以随时协议离婚的。
  • 你好可以起诉离婚
  • 你可以起诉离婚的,详细电话咨询我吧。
  • 如果对方第一次在法院提起诉讼离婚,你坚持不同意离,法院一般第一次都会视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会裁定驳回对方的起诉,六个月后对方可以再次提起离婚诉讼。
  • 若是第一次不同意一般法院不会判离,但若女方判决生效后半年后再行起诉一般是可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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