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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简易程序)已出。结论为:经双方共同请求调解达成一致:由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就此结案。双方有签字,交警有签字。取车时,签字交警发现出具的强制措凭证上代码是71360。于是又将驾证收回,并写下处理完毕,按规定处罚,请问这种情况合法吗?扣下的机动车还要扣多久?

其他 2017-05-06 08:3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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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警暂扣车辆、扣押证件是一种行政强制措施。交警扣车扣证是有原因的,如:因交通事故需要调查、勘查、检验、鉴定而扣车,因机动车存在无牌无证、证件存在伪造变造、驾驶人员违规违章、车辆存在改装拼装等等,都可以成为扣车扣证的原因。且不同的原因交警最终处理的方式也会不一样。当然扣车也是有法定期限的,正常情况下交警扣车最长期限是73天(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3日内委托鉴定 + 勘查、鉴定、检验不得超过65天 + 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车辆)。
    【追问】交通事故事宜是机动车和摩托车发生檫挂。机动车在转弯道内正常右转,摩托车左转。摩托车无证驾驶,没年检。车主医院检查软组织受轻伤,要了误工费,拿了点药就离开了。期间交警来看后给机动车主开了单子无没任何说明让签字,机动车主第一次没经验,没看就签字了。才发现上面写的是:扣车扣证。因为车已经被交警拉走,证也在交警手里。以为第二天就可以拿到车。等第二天去交警处办完交通事故认定书后,被告知不能取车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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